遲到1分鐘扣500元 聚光工作坊遭踢爆苛刻員工
 
〔記者黃忠榮/台北報導〕
 
  遲到1小時扣500元,即使只遲到1分鐘,照扣500,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天踢爆社教館委外的聚光工作坊苛刻員工,要求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。
 
  勞工局專員呂基榮表示,依勞基法規定,遲到扣款只能依未提供勞務的時間比例扣款,若1小時扣500元,這名員工1日工作8小時日薪應為4000,月薪應為12萬,但他的月薪僅3萬5000元,聚光明顯違反勞基法,勞工局將輔導聚光改正。
 
  向許淑華陳情的聚光離職員工小方表示,也許是個人問題導致遲到,但遲到1分鐘也扣500,台北市交通狀況很難掌握,1個月下來扣到只領1萬多元,根本很難生活。
 
 聚光工作坊負責人李俊餘表示,「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,我公司不能處罰辦法嗎,1個員工(小方)1個月上班10幾天,我還要付她全部薪水嗎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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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何時規定你不能處罰遲到了?

還家有家規咧,看來對你來說家規倒比國法大~

居然還有鄉民說:遲到還敢申訴

怎麼不說這雇主違法還敢嗆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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